在一個「愛」無法超越宗教信仰的世界裏

在這個被英法分別殖民過的非洲大陸東邊的印度洋小島上,生活着近七成的印度人,近三成的當地人,以及少量的歐洲人與華人後裔;其中,信奉印度教的就有近一半的人口,另有三成多的天主教,近兩成的伊斯蘭教。聽起來不可思議,但這類種族、語言及文化的大融合卻是真實存在於這樣一個小地方的。

一個年近四十的當地友人說他在前幾天和他女友分手了,直接原因便是,他的家庭是天主教教徒,而女友則信奉印度教。女友想把他遊說成印度教教徒,即便他自己無所謂,可家人還是不能同意,最終不了了之。

先不論這個故事可信與否,愛侶之間由於信仰及觀念不合而分開的例子並不少見。先不談這對情侶對於彼此真心相愛與否,即便是兩個素昧平生之人,尊重對方的信仰亦是雙方能夠平等相處的前提。情侶間若覺得這類「尊重」會讓彼此的關係略顯「生分」,從而不去在意這些「基本禮節」,那兩人的關係必定是不平等的。雖然我們沒有理由認爲,「不平等的關係」就一定不能造就一對情人鸞鳳和鳴、白頭相守,歷史上各個帝王與其愛妃們的神仙故事便已經證明了這種婚姻的存在;但作爲生活在現代文明下的你我他,沒有人想回到那個一樁姻緣定終身的媒妁社會,沒有人想回到那樣一個戀愛不自由、婚姻不平等的時代。

宗教的本質不是我信基督,你信安拉,他信釋迦牟尼;而是,從某種意義上講,通過不同方式達到的一種自我修行,其目的無不是爲了讓這個世界變得和平、充滿善,減輕自我的痛苦,以成爲一個更好的自己。選擇一種宗教,只是選擇了一種文化背景,選擇了一種修行的方式,一種自我交流的語言。即便對於沒有宗教信仰的人群來說,不同的人也有截然不同的方式來看待這個世界,評判事物的價值以及提升自己的內在修養;這些東西說白了就是我們自己的宗教信仰。


互相沒有隱私的夫妻是否能和睦而平等地在一起?三觀不同的呢?宗教信仰不同的呢?

──是,也不是。

如果你與一個相貌神態、言行舉止都十分合意的異性相識,卻在深入交談過後發現他或她是個佛教徒或是一個純素食主義者,你是否會選擇繼續與他/她發展下去?

──如果你認爲這種從功利主義哲學出發的道德素食主義很荒謬〔把「有情」之生命體狹義地限定爲動物,僅僅對牠們「不害」,而草木山河卻另眼相待〕,選擇退出當然是你的權利;可一旦認真交往起來,你就選擇了欣賞與尊重,任何試圖同化對方的行爲都是一種無禮和無理。我聽過不止一對因爲教義相異,而被一己私心或家庭的傳統而無奈分開的愛侶的遺憾之事。然而,世界在改變,我們是擁抱開放自由全球化的新一代,丟掉歷史的枷鎖及封建禮教的禁錮是這個時代文明下的人們必須要做出的轉變。

人的私心很重,慾望很大。即便每個人都要有所妥協,我也仍然相信,「愛」的前提必定是「尊重」。妳不吃豬肉,好啊,我們一起吃魚,但妳不能嫌鄙我吃豬肉;妳只吃素,好啊,我們一起吃蔬菜,但妳不能強迫我不吃肉;妳不吃蔥和香菜,好啊,我只夾到自己碗裏的時候妳便不要覺得我們之間有所隔閡。我愛妳,便是愛妳的一切。

我從來不覺得感情不合是什麼「彼此非真愛」之類的神仙原因,認真的態度、相互的尊重和理解永遠是先於「愛」的。如果我們總想着佔有自己的子女,讓他們維持和自己一樣的是非觀、價值觀,走上自己現在職業道路以繼承自己未完成的事業,那我們跟那群拿着機關槍掃射,試圖用自己的異端宗教同化並統治世界的極端份子們離得並不遠了。

如果這個世界的所有家庭、社會和宗教首先宣揚教育的不是什麼虛無縹緲的「讓世界充滿愛」,而是「尊重每一個異己的個體,每一個怪畸的行爲和想象力」,「愛」或許就不會有如此的阻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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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igion love

Date
2015-12-21